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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看!2017年这十大新三板政策预期将影响你的钱袋子

来源:犀牛之星

2016-12-21 16:39

作者:犀牛之星

摘要:

新三板申请IPO的企业达200多家。


  又到年关,跨过2015年的元年,新三板今年出台的分层制度似乎并未提振市场。但是,从今年证监会、股转公司为新三板的频频发声中,可以看到的是,其实新三板还在“蓄力”阶段。不少机构预测:2017年新三板将会有批量的红利制度推出,预计明年会成为新三板市场起飞的转折年。

  犀牛君根据今年来国务院、证监会、股转公开发表的言论、文件,结合市场的呼声,整理出了这份2017年新三板十大政策预期。还是那句话:看好新三板哦!

  1预期政策1:私募做市正式上马

  截止12月20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10052家,做市企业1653家,但做市却仅有88家券商。都说新三板是美国版的纳斯达克,可那边纳斯达克2500家企业,坐拥了五六百家做市商,平均每家上市企业的做市商在20家左右。对比之下,每家新三板企业只有寥寥几家做市商,可谓是僧多粥少。

  引进私募做市,成为了盘活新三板流动性不二之选。经过早前紧锣密鼓的筹备,私募做市已经进入最终阶段。而按照股转最近消息,首批10家机构已进入最终评审阶段,预计近期就会有最终结果,但私募最终进场恐怕还要等到明年。

  2预期政策2:公募基金入市

  自去年起,公募基金入市多次被市场人士提及。而证监会也鼓励公募基金在做好公允估值、流动性风险控制和投资人利益保护等相关机制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将投资范围扩大到新三板股票的试点。

  今年8月28日,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透露,QFII和RQFII的参与政策,可能很快也会出来。不过他也提到“公募基金那么大的体量,新三板的资产流动水平和整个投资标的的规模能够支撑这些公墓基金参与吗?这是我们需要实践中考虑的问题,公募基金参与产品设计,这些都得考量。”

  现在的问题大概在于如何提高新三板流动性,以确保公募基金面临客户大额赎回时也可以退出。

  3预期政策3:推出大宗交易平台

  目前,新三板的做市交易制度只能依靠资金实力有限的88家券商,这既难以满足挂牌公司股东出售大宗股票的需求,也难以满足投资者以理想的价格购买大宗股票需求。

  更重要的是,明年将迎来限售股解禁压力,有机构预测,明年全年产业资本的减持压力不少于4000亿。规模最大时候单月有600亿左右。

  引入大宗交易制度迫在眉睫。而今年9月,股转系统在北上广召开座谈会时透露,其实大宗交易的初稿已经形成,新三板大宗交易平台有望推出。

  4预期政策4:退市制度出台

  12月9日,股转公司监事长邓映翎表示,过去新三板主要靠股转公司自律监管,出现问题处罚力度较轻。但是,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地方证监局开始查处大股东挪用资金问题,发现有96%的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明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推动新三板退市制度,这也是为降低投资者门槛打基础。

  目前,挂牌新三板公司超过一万家,有进有出,大浪淘沙、优胜劣汰,投资者才能在上面挖到更多的黄金。

  新三板的退市制度已被排上股转公司日程,离出台应该不远了。

  5预期政策5:解决IPO企业三类股东问题

  新三板申请IPO的企业达200多家,但摆在这些IPO的新三板企业面前却有一道难题:三类股东问题。

  今年4月,有传言称证监会通知,拟申报IPO的企业股东中有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必须在申报前清理。这意味着新三板挂牌公司要想IPO就必须先回购三类股东手中的股票。

  矛盾的是,股转系统承认过资管计划、契约基金投资于拟挂牌公司拟和挂牌公司的合规性。

  而在12月9日的邓映翎讲话中,其提到新三板企业IPO三类股东问题将会解决。“这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我们正在和证监会沟通,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面临转板,就要解决三类股东的问题,相信这个问题很快就会解决。”

  6预期政策6:转板细则出台

  去年6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文中重点提到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而今年10月10日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12月19日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两份文件中,国务院两次次提到此制度。

  从历次总理、证监会领导、股转领导讲话当中可以看出,在政策层面,转板细则一直在研究推进中。

  国务院的这个红头文件,明年会实现吗?

  7预期政策7:储架发行制度大规模实施

  去年11月20日,证监会发布《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到,加快推出一次审批、分期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以及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

  也就是说,一次核准,多次发行,再融资更便捷。减少行政审批次数,提高融资效率,赋予挂牌公司更大的自主发行融资权利。

  企业为何要挂牌上市,融资扩大生产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尤其在资本寒冬的时候,储架发行制度无疑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条便捷高效的通道。

  事实上,2015年7月8日,融信租赁(831379)便曾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股票发行拟采取储架发行方式,暂无市场先例……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申请股票停牌”。

  根据当时的《股票发行方案》,融信租赁股票发行拟采取储架发行方式共计向合格投资人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其中首期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剩余数量在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完毕。

  但是此后,融信租赁披露的一系列再融资议案显示,公司已将发行方案调整为仅定向发行5000万股,“储架发行”字样不再出现。

  已属“箭在弦上”的重要制度创新——储架发行制度的推出日期在那之后便被无限期推迟至今。

  8预期政策8:流动性一揽子解决方案出台

  今年7月,在中国新三板高峰论坛上,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曾表示“我们将全面评估新三板市场流动状况及影响因素,从源头上厘清市场定位,推动完善上位法依据,改革交易制度,丰富投资者群体,提高挂牌公司质量,增强做市商组织交易和定价能力。上述工作正在系统有序地推进,同时正在抓紧研究和修订股票转让制度,具体包括改革协议转让方式,优化做市转让方式,建立健全统一的盘后大宗交易制度和非限定条件的非交易过户制度,同时积极推动私募基金机构参与做市业务试点,研究解决机构投资者入市的难题。”

  股转领导都说了“正在有序地推进”,明年的流动性一揽子解决方案真令人期待呐。

  9预期政策9:创新层差异化制度安排正式实施

  2016年6月27日起,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对新三板实施分层管理,并分别揭示创新层和基础层挂牌公司的证券转让行情和信息披露文件。

  在分层之时,股转公司曾表示,分层后针对创新层和基础层挂牌公司采取差异化制度安排。然而,这样的差异化制度市场一直未见到。

  今年11月,有消息称,创新层制度供给方案有望年底出炉。以此看来,创新层差异化制度的正式实施也就在明年了。

  10预期政策10:投资者门槛或降低

  在证监会启动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监管办法之后,新三板监管层也对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变化进行了表态。

  12月20日,股转系统市场发展部总监孟浩表示,新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整体框架的确定,可能为新三板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供新的指引和参考。

  此前,证监会发布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在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外,规定新三板投资者自然人投资门槛为500万元金融资产,这与此前的500万元证券类资产的口径有所调整。

  而在总的口径放松的情况下,针对创新层降低投资门槛的预期也是愈发强烈,而这也应该会包含在针对创新层的差异化制度安排中。

  那么,在促进流动性的大方向上,创新层的门槛究竟会降低到何种程度?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首席投资官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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