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经理勾结创业公司高管,想私吞FA的几十万中介费,大股东有点懵
话说,投资经理中也有好人,而且是大多数的。但是为数不多且精明的坏人,已经给合作方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声明:本文内容大体脉络来自于真实事件,但目前收到的爆料仅为一家之言,个别细节待考,请读者朋友们自行判断。如发现身边有类似事件,那可能说的就是他们或她们。
话说,投资经理中也有好人,而且是大多数的。但是为数不多且精明的坏人,已经给合作方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投资经理意图串通创业公司高管,想私底下吞掉FA的几十万中介费,大股东起初没有具体参与谈判,在多方沟通后感觉发现了什么,证据可能不是很明显,和FA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事现在悬在了这里…
这类事件私募君也是第一次听说,初读可能会觉得比较乱,我们只分享看到的聊天截图和当事人讲述的部分。
以下为涉及事件
去年,也就是2017年九月份,某媒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搞了一场小活动,邀请几个创业项目的创始团队或CEO做路演,同时,还请了几家一线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做点评嘉宾。
投资人这边是平台邀请的,都是些朋友来捧场的,今天的主角之一是朋友带来的朋友(以下简称投资经理);
路演的创业项目方,是平台与一家FA合作,也是该FA主推的一些优质项目,带队的是一位产业出身的老大姐,算是代表FA方。
混创投圈的朋友都知道,这样类似的活动,每天在这个圈子里不知道有多少,投资人现场拍板投资某家创业的,更是凤毛麟角。
原本各个参会方也基本都心知肚明,也只是想“把网撒的大一点”。出乎意料,一位投资经理把项目BP带回去之后,其所在的投资机构迅速投了其中一家,并迅速的把数百万投资款打到了创业公司的账户上。
当时该创业公司的一位联合创始人兼CEO,代表大股东(大股东属于技术流,可能不太擅长对外的这类事情,所以一般都是CEO参加。)过去参加路演,在确认打款后,还专门向FA大姐表示感谢,并称一定要尽快支付“辛苦费”。
“辛苦费”按照5%的比例收取,数百万的投资款,算下来有几十万,对于一些小型的FA机构,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尽快”的时长将近6个月。碍于面子,FA感觉都是朋友,也没敢催太紧,中间通过微信提过几次,联合创始人开始表示正在内部沟通。
直到有一天,他向FA发了一段文字,大意是“财务预算紧张,佣金比例也太高了”,然后各种理由一大堆。
FA大姐感觉很崩溃,辛苦帮他们融资,到头来换来的竟是这种答复。于是就直接联系了大股东。
大股东果然是技术出生,人也很实在,直接回复称,“是投资人不同支付这个费用,理由是没和FA直接联系过,不承认是该FA介绍的。”
大股东最后表态说,“钱一定会给的”。
FA大姐感觉算是松了一口气,毕竟还有大股东还是明白人,有盼头。
然后,过了有大概3个月(中间是春节,前后都没说话好像),有一位好像是中间人的回复说,“大股东想和投资机构的一位领导见一面,聊聊支付FA费用的事情,但是投资经理坚决制止。大股东很奇怪,作为投资机构代表,这位投资经理应该知道市场规则,为什么这么足赤给FA费用呢?”
事情到这里了,还没人知道投资经理坚决反对的隐藏原因。不是已经同意了吗?
僵持不下之际,FA提议,“既然投资经理不承认FA的作用,那把这个费用支付给“平台”吧,也算名正言顺。都是合作关系,没有平台的牵线搭桥,改创业公司也不可能拿到融资,投资经理也不会投到这个优质项目。”
各方表态结果是,大股东、投资机构都同意。
又过了大概10来天,FA大姐联系平台负责人,询问,创业方联系他了没有,因为大股东打电话说,“这个钱必须给”。
平台负责人表示,没有联系过。于是,FA大姐就微信联系大股东,对方回复说,“付款方式再想想办法吧,还是应该给你们FA机构。”
FA坚持说,按照之前沟通结果,先付给平台吧。平台为了这次活动,前前后后忙活了将近一个月,付出付出最多。
2个小时候,大股东回复先道歉,说“不好意思,一直没和你联系。付费的事情没有办妥当,我们考虑还是告知投资机构,就征求了投资经理,他没同意也不让上报投资人(可能是领导)。”
大股东同时再次保证说,“这笔费用一定会给你们的FA的”,然后话锋一转,表示“只是现在不好操作,等过了风头再办,可以吗?”
大股东还向FA表示,“自己公司大股东,公司就是靠自己撑着,今年有可能被收购。”
FA大姐吐槽也很无奈,她说,“实际上是他们公司和投资机构的一个人想私吞。我不管,我会一直和他要,协议也重新起草发给他了。”
此外,怀疑“私吞”这事儿,就是大股东发现的,他应该是发觉到了什么,只是还不好铺开讲。
写到这里,估计很多投资经理很想知道“私吞”要怎么操作,很遗憾,私募君也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相信很多投资经理也不敢用。
写到这里,私募君觉得,这个事情给我们带来几点疑惑:
1、投资经理和涉事高管是怎么操作的,大股东没有说清;
2、创业公司是否本来就不想支付FA中介费,绕来绕去只在和投资方打配合;
3、作为投资经理,似乎不应该过多的参与被投企业的经营;
4、作为一家小公司,大股东数次答应的付款,怎么就办不到呢,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到底谁能最终拍板?
5、作为创业公司,否决权就这么让给投资方代表了吗?
6、刚拿到数百万元的投资,本应是欢欣鼓舞大展宏图,公司为什么要卖呢?
……
诸如此类,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小型创业公司在资本面前,根本没有话语权。当然这也是一种相对比较合理的解释。
FA收款难,在创投圈那是有目共睹的。私募君没有参与具体的谈判沟通,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也了解的并不全面,此次分享出来只想传达“有所付出,就该有所收获”的这么一种理念。
最后,私募君也呼吁涉事各方,请善待那些辛苦付出过的人,对于那些做实事的朋友,不要寒了他们的心。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首席投资官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