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查处15家私募基金!“警告+罚款5万元”,广东证监局对中大创业开出罚单
仍有部分创投类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非法销售投资基金,触碰监管红线。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私募管理人备案数量飙涨,私募市场出现明显回暖迹象,而从增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来看,相较于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股权创投类私募机构备案更为积极。
但是仍有部分创投类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非法销售投资基金,触碰监管红线。
警告+罚款5万
7月21日,证监会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了一宗私募基金违法违规案。
据证监会公告,广东中大创业旗下管理的广州萌芽投资和广州中创崔毅天使投资未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大创业向17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向2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中创崔毅基金;
中大创业自行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和中创崔毅基金过程中,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也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广东中大创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贵辉、耿雪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并非首例
私募君注意到,2017年以来,此次对创投类基金开出罚单,并非监管层首次公布创投类基金或天使投资类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进入2017年7月以来,吉林、河北、厦门证监局先后还多次公布对辖区私募基金采取监管措施。
7月12日,吉林证监局针对吉林省旅游产业投资、吉林邦信股权投资、长春明翰投资、吉林省励合必拓资产、吉林省英飞尼迪投资、吉林省吉东方股权投资等6家私募公司发布6条监管措施;
一周之后的7月19日,据公众号《积募》报道,吉林、河北、厦门证监局再次先后对7家私募采取监管措施。至此,7月份以来,已陆续有吉林、厦门、河北、广东等多个地区的证监局对辖区内15家私募基金发出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据了解,这次对私募采取的监管措施,来自于证监会《关于开展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私募君认为,此举也代表监管层对严格执法的重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带。
以下为证监会公布原文:
截至立案调查日,广东中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大创业)管理的广州萌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萌芽投资基金)和广州中创崔毅天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创崔毅基金)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大创业向17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向2名非合格投资者销售中创崔毅基金;
中大创业自行销售萌芽投资基金和中创崔毅基金过程中,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也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中大创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第11条、第14条和第16条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中大创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贵辉、耿雪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会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为证券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首席投资官立场